民办学校如何选择分类注册
根据新的"民办教育法"和部委、省、市等文件的要求,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原在成都注册为民营非企业单位的现有私立学校,将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选择是否注册为营利性私立学校。如何申请,如何处理?日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现有私立学校分类登记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全市民办学校分类注册工作。
全文分为适用范围、处理程序、清算要求、分离要求等:
第一部分明确规定,本通知适用于2017年9月1日前经教育审批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事业单位的中小学、幼儿园、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非学术性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现有私立学校)。
第二部分明确提出申请期限和部门,对非营利性私立学校的选择和对营利性私立学校办理程序的选择进行分类。
在第四部分,现有的设有完整中学或12年制持续学校的私立学校,显然会选择在高中阶段以牟利方式出售。
第五部分明确指出,现有的私立学校可以保留原有的字体大小、荣誉称号、奖励和年级,以及连锁培训机构不转让和注册教学点的操作方法。
《通知》在全国率先发布了部门兼容的民办学校章程参考模板,改变了《章程》章程的相应规定,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公司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三部门适用的规定,涉及最高决策机构及其组成,权责,注销流程,导致过去各地对《章程》相应规定不予认可的困境。增加了党的建设,校长条件,权责,资产管理,风险管控等规定,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